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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5]4l7号颁布时间:2005-11-27


石家庄、秦皇岛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71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为支持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现将该集团公司2005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5个二级全资子公司和4个三级全资子公司(具体名单见附件),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由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市合并缴纳,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
  二、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当地国税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报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备案。
  三、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规定向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接受所在地图家税务局的检查和监督;当地国家税务局应按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河北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名单

  一、二级全资子公司:
  (一)石家庄机场有限公司
  (二)秦皇岛山海关机场有限公司
  (三)河北民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河北航空客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五)河北航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二、三级全资子公司:
  (一)河北航空旅行社
  (系河北航空客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民航河北广告公司
  (系河北民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秦皇岛冀东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系秦皇岛山海关机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秦皇岛航空服务公司
  (系秦皇岛山海关机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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