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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5]9号颁布时间:2005-02-02

     2005年2月2日 冀财税[2005]9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 理的通知》(财税[2004]2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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