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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的货物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3]98号颁布时间:2003-03-10

     2003年3月10日 冀国税函[2003]98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的 货物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的 货物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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