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国融高速公路发展中心所属企业2004年度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4]324号颁布时间:2004-07-05
2004年7月5日 冀国税函[2004]324号
石家庄、邢台、邯郸、秦皇岛、唐山、沧州市国家税务局: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国融高速公路发展中心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
(石国税发[2004]123号)收悉。鉴于该企业属新办企业且所属各单位(名单
见附件)实行统一核算,经研究,同意河北国融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及所属17个单位2
004年在石家庄市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他有关纳税事宜,按照河北省国家税
务局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河北国融高速公路发展中心17个经营处和服务区名单
石家庄市:石安经营处 西兆通服务区 元氏服务区
邢台市:沙河服务区 邢台服务区
邯郸市:磁县服务区
秦皇岛市:京秦经营处 山海关服务区 北戴河服务区 卢龙服务区
唐山市:玉田服务区 滦县服务区
沧州市:京沪服务处 青县服务区 沧州服务区 吴桥服务区 东光服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