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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冀地税函[2003]182号颁布时间:2003-08-20

     2003年8月20日 冀地税函[2003]18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3]76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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