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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口径等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3]178号颁布时间:2003-08-19

     2003年8月19日 冀地税函[2003]17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口径等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关于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2]65号)一并贯彻 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口径 等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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