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石地税函[2003]第77号颁布时间:2003-05-23

     2003年5月23日 石地税函[2003]第77号  县(市)、区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 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3]36号),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 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