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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六批)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3]13号颁布时间:2003-04-14

     2003年4月14日 冀财税[2003]13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 (第六批)的通知》(财税[2003]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六 批)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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