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爱尔兰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1]24号颁布时间:2001-02-19

     2001年2月19日 冀地税函[2001]24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爱尔兰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国税发[2000]212)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爱尔兰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