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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1]254号颁布时间:2001-12-10

     2001年12月10日 冀地税函[2001]254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1]6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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