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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修订中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0]128号颁布时间:2000-07-06

     2000年7月6日 冀国税发[2000]128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修订中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换函 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0]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修订中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换函生效 执行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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