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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信贷、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提坏帐准备金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外发[1997]42号颁布时间:1997-07-22

     1997年7月22日 冀国税外发[1997]4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信贷、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提坏 帐准备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信贷、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提坏帐准 备金问题的批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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