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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同意石油企业转帐上缴所得税的通知

冀国税二发[1998]7号颁布时间:1998-02-11

     1998年2月11日 冀国税二发[1998]7号    廊坊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同意石油企业转帐上缴所得税的通知》(财工 字[1997]5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同意石油企业转帐上缴所得税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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