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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法制监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1]116号颁布时间:2001-06-29

     2001年6月29日 冀国税发[2001]11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完善税务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根据《河北省错案和执 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998年省局成立了法制监督委 员会。现根据省局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法制监督委员会成员。   法制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委员:郜更顺(局长)   副主任委员:刘国通(副局长)  邢金书(总经济师)   委  员:法规处、办公室、征管处、稽查局、流转税处、所得税处、涉外处、 退税处、计会处、监察室等处室主要负责人。   法制监督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全省各级国家税务机关的法制教育,对税务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 查,及时指出和纠正税务执法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防止出现错案和执法过错。   二、负责对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执法人员错案和执法过错的审批立案,组织调查, 确定性质和责任,作出处理决定。   三、指导审理行政复议、诉讼、赔偿、稽查、行政处罚案件。   法制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办公 室主任由郑先海同志兼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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