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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所发[1998]16号颁布时间:1998-10-15

     1998年10月15日 冀国税所发[1998]1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1998]5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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