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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财税[2000]21号颁布时间:2000-09-28

     2000年9月28日 冀财税[2000]21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0]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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