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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力产品供电环节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0]252号颁布时间:2000-10-20

     2000年10月20日 冀国税函[2000]252号 唐山、秦皇岛、张家口、承德、廊坊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力产品供电环节增值税预征率 的通知》(国税函[2000]75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力产品供电环节增值税预征率的通 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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