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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出口集装箱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进发[1998]5号颁布时间:1998-05-12

     1998年5月12日 冀国税进发[1998]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出口集装箱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8]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出口集装箱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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