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冀财税[2001]47号颁布时间:2001-08-20

     2001年8月20日 冀财税[2001]47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 001]1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