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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1995]160号颁布时间:1995-10-05

     1995年10月5日 冀地税函[1995]160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 题的通知》 (即国税发[1995]17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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