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匀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字[1998]第42号颁布时间:1998-07-01

     1998年7月1日 冀财税字[1998]第42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通知      1998年4月27日 财税字[1998]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力量资助和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对个人购 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的所得税政策作如下调整: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规定自1998年4月1日起执行。      (5)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