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冀财税[2000]32号颁布时间:2000-11-22
2000年11月22日 冀财税[2000]32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
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
情况,对《规定》的第六条做如下补充,请认真贯彻执行。[BFQ]
?一、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市地方税务局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
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
?二、企业从业人员税前扣除的工资标准,按我省现行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执
行,即每月800元。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
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