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征管和收入级次划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所[2000]86号颁布时间:2000-09-11
2000年9月11日 津国税所[2000]86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征管和收入级次划分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2000]7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征管和收入级次划分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财税字[2000]74号)(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