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流[2000]54号颁布时间:2000-11-15
2000年11月15日 津国税流[2000]54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
理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免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
0])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免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9月28日
财税[2000])92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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