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天津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所[1998]29号颁布时间:1970-01-01

     津国税所[1998]29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1998]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