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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预〔2014〕211号颁布时间:2014-02-13
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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