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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13〕2622号颁布时间:2014-01-24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3〕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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