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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发[2009]7号颁布时间:2009-01-07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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