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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免收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有关费用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4]147号颁布时间:2004-06-29


各市、县(市)地方税务局,地级市地方税务局下辖直属机构,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免收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有关费用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59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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