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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

京政农发[2003]84号颁布时间:1996-09-26

各郊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和今年市郊区工作会议要求,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林业局、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在认真研究讨论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关于扶持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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