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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5]1053号颁布时间:2005-07-11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5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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