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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地[2005]529号颁布时间:2005-11-23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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