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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成品油出口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5]270号颁布时间:2005-09-27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成品油出口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经贸[2005]160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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