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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复合竹地板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5]459号颁布时间:2005-08-11

     2005年8月11日 京国税函[2005]459号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复合竹地板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5]41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复合竹地板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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