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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石化企业办社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5]51号颁布时间:2005-02-21

     2005年2月21日 京国税发[2005]51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石化企业办社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4]20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石化企业办社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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