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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企[2004]377号颁布时间:2004-07-27

     2004年7月27日 京地税企[2004]377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 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63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 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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