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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一[1994]306号颁布时间:1994-05-13

     1994年5月13日 京税一[1994]306号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对外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22号《关于调整金属矿、 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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