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3]274号颁布时间:2003-04-01

     2003年4月1日 京国税函[2003]274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 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4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 问题的通知 (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