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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和印发中哈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3]226号颁布时间:2003-08-27

     2003年8月27日 京国税发[2003]226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 效的通知》(国税函[2003]9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哈避免双 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1]715号)转发给 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 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哈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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