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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04]185号颁布时间:2004-02-27

     2004年2月27日 京财税[2004]185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03]18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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