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合并中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地税地[2004]25号颁布时间:2004-01-13

     2004年1月13日 京地税地[2004]25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合并中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3]1272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事业单位合并中有关契税问题批复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