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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3]180号颁布时间:2003-07-21

     2003年7月21日 京国税发[2003]180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鼓励科普 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5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 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鼓励科普事业 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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