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1)
京地税企[1998]245号颁布时间:1998-06-02
1998年6月2日 京地税企[1998]245号
为了贯彻实施《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改革总体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
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4]731号)要求,为支持北京地方税务
管理信息系统(BLTMIS V3.0)正式运行。结合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工作的实际情
况及需要,我们对原《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现
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着北京地方税务管理信息系统(BLTMIS V3.0)的逐步推广运行,各区、
县地税局、各分局要根据试运行工作的统一安排,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该套
申报表的发放应用与试运行同步进行(未试行BLTMIS V3.0版本的单位,仍暂使用
原申报表)。
二、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培训、辅导工作,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统一。随着我市征管改革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实到位,特别是北京地方税
务管理信息系统(BLTMIS V3.0)正式运行,作为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基础信息的
申报数据均通过计算机录入、提取、汇总、生成各种税源监控信息资料,因此,各区、
县地税局、各分局要提高对申报表填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根据各自征管特点,
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宣传、培训、辅导工作,以保
证申报数据填报的质量。
三、对于实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试点的企业,"税务机关审核栏"税务机关
不再填写。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二、三可随年度申报表申报,季度可不
做申报。各区、县地税局、各分局要加强对申报表的审核,消灭附表“白表”现象。
五、纳税人无论是企业还是营利单位,从事何行业、何种经济性质、何种申报方
式及征收方式,均使用此套报表。
六、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自1998年第一季度起开始使用(此
文下发后开始试运行BLTMIS V3.0版本的单位从试运行所属申报期使用新的申报
表)。原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
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
附件: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表式)
2.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表式)
申报所属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计算机代码: 申报单位
地址及电话 缴款书号
经济性质 行业 入库级次
项 目 行 本期累计数
次 企业申报 税务机关审核
一、销售(营业)收入 1
减:销售折扣与折让 2
销售(营业)成本 3
销售(营业)费用 4
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 5
二、销售(营业)利润 6
加:代购代销收入 7
其他业务利润 8
其在:技术转让收益 9
境外劳务收益 10
减:管理费用 11
其中:研究新产品、新技术、
新工艺发生的费用 12
财务费用 13
汇兑损失 14
三、营业利润 15
加:投资收益 16
其中:联营企业分回利润 17
境外投资收益 18
股息收益 19
国库券利息收入 20
国家补贴收入 21
营业外收入 22
减:营业外支出 23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额 24
四、利润总额 25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26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27
五、应纳税所得额 28
减:研究新品、新技术、新工艺费用
抵扣额 29
六、抵扣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30
适用税率 31
七、应纳所得税额 32
减:减、免所得税额 33
加:联营企业利润补税额 34
股息收入补税额 35
中外合资企业补税额 36
投资收益补税额 37
境外收益补税额 38
八、应缴入库所得税额 39
加:期初未缴所得税额 40
查补以前年度税额 41
减: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42
九、期末应补(退)所得税额 43
减:本期申报延交数额 44
十、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45
十一、应缴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 46
其中:本期入库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 47
十二、税后利润 48
十三、补充资料:期末(平均)职工人
数(人) 49
工资总额(实发数)(元) 50
其中:税前扣除部分(元) 51
技术合同成交金额 52
实现技术交易额 53
实现技术交易净额 54
提取奖酬金 55
安置待业人员(人) 56
安置四残人员(人) 57
国有企业中集体资本金比例应缴税款 58
企业公章 主管税务机关:
税务所:
企业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审报日期: 年 月 日
办税人员姓名: 审核人:
录入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
申报所属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计算机代码: 申报单位
地址及联系电话: 缴款书号:
经济性质 行业 入库级次
行次 项 目 本期累计 行次 项 目 本期累计
1 一、纳税调整增加额 22 (8)为其他企业代款
2 1.超过规定标准项目 担保的支出项目
3 (1)工资支出 23 (9)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4 (2)职工福利费 24 3.应税收益项目
5 (3)职工教育经费 25 (1)少计应税收益
6 (4)工会经费 26 (2)未计应税收益
7 (5)利息支出 27 (3)收回坏账损失
8 (6)业务招待费 28 二、纳税调整减少额
9 (7)公益救济性捐赠 29 1.弥补亏损
10 (8)提取折旧费 30 2.联营企业分回利润
11 (9)无形资产摊销 31 3.境外收益
12 (10)管理费 32 4.技术转让收益
13 (11)其他 33 5.治理“三废”收益
14 2.不允许扣除项目 34 6.股息收入
15 (1)资本性支出 35 7.国库券利息收入
16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6 8.国家补贴收入
17 (3)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37 9.高等学校、中小学培训收
入
18 (4)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38 10.科研单位、在专院
19 (5)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校技术收
20 (6)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39 11.为农业生产提供的
21 (7)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 技术、劳务收入
40 12.管理费
41 13.其他
申报企业公章 企业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所: 税务机关受理申报日
期: 年 月 日
办税人员: 审核人:
附表2:《企业所得税调整项目表》附表(略)
附表3: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表
申报所属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计算机代码: 申报单位
地址及联系电话: 缴款书号:
经济性质 行业 入库级次
项 目 行 所得额 税率 应纳税额 减免税额
栏 次 次 1 2 3 4
合 计 1
一、高新技术企业 2
二、新办第三产业企业 3
其中:咨询信息服务业 4
三、新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5
四、受灾企业 6
五、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7
六、校办企业 8
七、福利生产企业 9
八、乡镇企业 10
九、监狱劳教性企业 11
十、国有农口企业 12
其中:种植业 13
养殖业 14
农副产品初加工 15
十二、其他 16
申报企业公章 主管税务所:
企业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受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办税人员: 审核人:
附表4:
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收入纳税计算表
申报所属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计算机代码: 申报单位
地址及联系电话: 缴款书号:
经济性质 行业 入库级次
联营、股份制、 分回利润、 换算应 应纳 税收 应补
项 目 行 中外合资及投 股息、红 纳税所 所得 扣除 所得
次 资企业税率 利、收益 得额 税额 额 税额
甲 1 2 3 4 5 6
(一)联营企业(合计)
联 其中:1.
营 2.
企 3.
业 4.
名 5.
称 6.
(二)股份制企业(合计)
股 其中:1.
份 2.
制 3.
企 4.
业 5.
名 6.
称 7.
(三)中外合资企业(合计)
合资 其中:1.
企业 2.
名称 3.
(四)投资收益(合计)
被投 其中:1.
资企 2.
业名 3.
称 4.
申报企业公章 主管税务所:
企业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受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办税人员: 审核人:
附件2: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以规范格式向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的书面报告,也是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税款缴纳情况的重要依据。企
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全国统一的企业会计报表所反映的利润总额为基础,并按税收
规定进行调整计算的方法,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构成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除申报表主表外,另设三张附表。即附表一:《企业
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及附表《企业弥补亏损报备表》;附表二:《企业所得税减
免项目表》;附表三:《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收入纳税计算表》。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范围
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企
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无论盈利、亏损还是享受减免税,均应按照税法规定和本表要求,
按期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纳税。纳税人具体指: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的,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的有生产、经营所得
和其他所得的企业或组织。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企业和有生产、
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本表适用于实行不同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年度及半年、季度、月份申报纳税。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依据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采用以全国统一的企业会计报表所反映的利润总额为
基础,并按税收规定进行调整计算的方法,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因
此,纳税人在填报时,一要按照全国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正确核算和反映企
业在某一纳税期内的利润总额;二要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中有
关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办法和本申报表中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计算,正确申报应纳
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申报时间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纳税人年度申报纳税及月、季度、半年申报纳税,
纳税人应在月份、季度、半年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
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
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一至三。我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试点企业年度申报时
间为次年2月底之前。
五、《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要求
1.纳税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保证填报数据
的真实、准确、逻辑关系正确,并保证表与表之间制约关系正确。
2.保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数据的完整,无数据的项目填
“0”,不得漏项。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数据的填写须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勾
划。
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至三,只须年度随主表申报填写。
六、《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要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含附表表头)项目:原则上按照税务登记表及核定的相关内容填写。
计算机代码:填写税务机关编排的代码
申报所属日期:填写申报当期的税款所属起止日期
所属日期分为:
一季度: 1月1日~3月31日
二季度: 1月1日~6月30日
三季度: 1月1日~9月30日
四季度: 1月1日~12月31日
申报单位:按照本单位公章填写全称。
地址及联系电话:填写申报单位核算地详细地址及办税人员联系电话(或寻呼机)。
缴款书号:填写申报当期填开的缴款书号码。
入库级次:均填写税务机关核定的实际入库级次,分为市级、区县级。
经济类型:按税务登记或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填写,分为国有、集体、私营、联
营、股份、其他。
行业类别:按照纳税人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填写。未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纳
税人填"其他"。
(二)表尾项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一至三的填写要求相同,
均要求纳税人填写齐全。
(三)表体项目:
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本表1~25行的填写应符合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纳税人申报纳税同
期会计报表"损益表"的相关数据及有关会计科目、明细科目填写,其口径、金额要与
纳税人账表一致。
第1行 销售(营业)收入:填写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所取得的各项主营
业务收入。工业企业填写产品销售收入,商品流通企业填写商品销售收入,旅游、饮
食服务企业填写营业收入,其他纳税人以此类推,按相关口径填写。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填写应税收入,即:应税收入=收入总额-非应税收入总额。
第2行 销售折扣与折让: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只限商品流通企业填写,其他纳
税人在本表第1行中直接冲减销售收入。
第3、4行 销售(营业)成本、销售(营业)费用:填写纳税人销售产品(商
品)和提供各种服务性、劳务性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销售费用。其
中: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分摊的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填写在第3行内。
第5行 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填写纳税人销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产品(商
品)和提供劳务应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及文化建设事业费。
第6行 销售(营业)利润:填写本表计算所得。商品流通企业:销售(营业)
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销售(营业)成本-销售(营业)费用-销售(营业)税金
及附加;即:6行=1-2-3-4-5行;工业企业及其他企业:销售(营业)收
入-销售(营业)成本-销售(营业)费用-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即:6行=
1-3-4-5行。
第7行 代购代销收入:仅限于有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的商品流通企业填写。
第8行 其他业务利润:填写纳税人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扣除其他业
务的成本、费用、税金后的利润额。
第9行 技术转让收益:填写纳税人当期发生的技术转让收益。
第10行 境外劳务收益:填写纳税人在境外取得的劳务收益。
第11行 管理费用:填写纳税人当期发生的管理费用。
第12行 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费用:填写纳税人当期发生的研
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费用总额。
第13行 财务费用:填写纳税人当期发生的财务费用。
第14行 汇兑损失:仅限于单独核算汇兑损益的商品流通企业填写,如为净收
益,应以"-"号表示;其他纳税人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财务费用"中反映。
第15行 营业利润:填写本表计算所得:商品流通企业按本表:销售(营业)
利润+代购代销收入+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计算所得填写,
即:15行=6+7+8-11-13-14行;工业企业及其他纳税人按本表:销
售(营业)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计算所得填写。即:15行=
6+8-11-13行。
第16行 投资收益:填写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如为投资
损失,应以"-"号表示。
第17行 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填写纳税人对外投资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
额。
第18行 境外投资收益:填写纳税人向境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第19行 股息收益:填写纳税人因持有其他股份制企业股票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20行 国库券利息收入:填写纳税人因购买国库券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21行 国家补贴收入:填写纳税人取得的国家或部门给予的各种补贴收入。
第22、23行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填写纳税人经营业务以外的收入和
支出。
第24行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额:填写纳税人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而调整的本
年利润额,如为调整以前年度损失,以"-"表示。
第25行 利润总额:填写本表计算所得: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国家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额。即:25行=15+16+21
+22-23+24行。
第26行 纳税调整增加额: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附表一)中第
1行“纳税调整增加额”数字填写。
第27行 纳税调整减少额: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附表一)中第
28行"纳税调整减少额"数字填写。
第28行 应纳税所得额:填写本表计算所得: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
税调整减少额。即:28行=25+26-27行。
第29行 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费用抵扣额:填写纳税人研究开发新产
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含
10%),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按50%实际发生额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
此项数据来源于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审批情况记录
所属年度:抵扣应纳税所得额:_________元
审批记录来源:市局京地税企[1997]12号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审批表
(表二)"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意见。
第30行 抵扣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本表计算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研究新
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费用抵扣额。即:30行=28-29行。
第31行 适用税率:按纳税人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其适用税率。在北京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内经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经批准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
按国家统一规定或批准的税率。纳税人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要先将当期的应纳税
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找适用税率。
第32行 应纳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按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出的应纳
所得税额。按本表"抵扣税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所得填写,即:32行
=30×31行。
第33行 减、免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申报所属期内批准减、免的企业所得税
额。按《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表》(附表二)第1行、第4栏"减免税额"的合计数填
写。
第34行 联营企业利润补税额:按《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分利、
股息收入纳税计算表》(附表三)第1行、第6栏"应补所得税额"合计数填写。
第35行 股息收入补税额:按《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分利、股息
收入纳税计算表、(附表三)第8行,第6栏“应补所得税额”合计数填写。
第36行 中外合资企业补税额:按《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收入纳
税计算表》(附表三)第16行、第6栏"应补所得税额"合计数填写。
第37行 投资收益补税额:按《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收入纳税计
算表》(附表三)第20行、第6栏“应补所得税额”合计数填写。
第38行 境外收益补税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的境外所得补税原则和计算公式计算填写。
计算公式1:
应纳税款=(境内所得+境外所得)×境内税率
计算公式2: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
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计算公式3:
实际应纳税款=境内、境外应纳税款总额-不同国家的抵扣限额
(来源于不同国家按税法计算的抵扣限额)
抵扣原则:
1.来源于某国实际缴纳所得税税款低于计算的抵扣限额可如数抵扣。
2.来源于某国实际缴纳所得税税款高于计算的抵扣限额按抵扣限额进行抵扣。
其超过抵扣限额的部分,若以后年度抵免的税款低于扣除限额,其差额部分可以补扣
以前年度高出扣除限额的税款,时间是五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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