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1999]033号颁布时间:1999-03-11

     1999年3月11日 京国税[1999]033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 税字[1999]2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999年 2月11日 财税字[1999]21号)(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