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京财税[1998]429号颁布时间:1998-04-23
1998年4月23日 京财税[1998]429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37号《关于对监狱、劳教
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依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
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1998年3月12日 财税字[1998]3
7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