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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等第四部局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设备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2000]012号颁布时间:2000-01-20

     2000年1月20日 京国税[2000]012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等四部局《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设备免征进口税收的 通知》(财税字[1999]28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部署、信息产业部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 年问题设备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1999年11月25日 财税字[1999] 2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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