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等第四部局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设备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2000]012号颁布时间:2000-01-20
2000年1月20日 京国税[2000]012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等四部局《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设备免征进口税收的
通知》(财税字[1999]28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部署、信息产业部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
年问题设备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1999年11月25日 财税字[1999]
2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