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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外[1999]519号颁布时间:1999-11-25

     1999年11月25日 京国税外[1999]519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 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 ]70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 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9年10月27日 国税函[1999]7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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