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
颁布时间:2001-11-18
2001年11月18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农业部《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各
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快发展畜牧业是农业发展新阶段的战略任务。大力发展畜牧业,有效地
转化粮食和其他副产品,可以带动种植业和相关产业发展,实现农产品多次增值,促
进农业向深度和广度进军,是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措施。大力发展畜牧业,
更多地吸纳农业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可以更合理、更有效地配置农业资
源,是新阶段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二)不失时机地加快畜牧业发展。我国粮食供求平衡、丰年有余,现有的农业
综合生产能力为畜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随着人们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日益
提高,城乡居民膳食结构中动物性食品消费将逐步增加,发展畜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
前景。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三)尽快把畜牧业发展成一个大产业。畜牧业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农业发达
程度的重要标志。力争用五到十年的时间,实现我国畜牧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
根本性转变,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明显提高,畜
牧业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明显提高,畜产品出口竞争力明显提高。
二、大力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和布局
(四)明确畜牧业结构调整重点。要把研究、开发和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提高畜
产品质量作为调整畜牧业结构的重点。努力增加名特优新畜产品,实现品种结构多样
化,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稳定发展生猪和禽蛋生产,加快发展肉牛、肉羊和肉禽
生产,突出发展奶牛和优质细毛羊生产。提高奶类在畜产品中的比重,积极推广和实
施“学生饮用奶计划”。
(五)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在积极发展牧区畜牧业的同时,加快农区畜牧业发
展。农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应以粮食转化为主,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养殖和专业饲
养小区。注重牧区草地生态保护,加快草原改良,改善生产经营方式,提高牧畜的出
栏率和商品率。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城市郊区要发挥科技、人才和市场优势,加快集约
型畜牧业发展,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
三、加强良种繁育、饲料生产和疫病防治体系建设
(六)加大畜禽良种体系建设力度。坚持国内培育与国外引进相结合的方针,在
充分利用我国现有畜禽品种、加大选育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引进国外优良品种,提
高良种生产和畜产品质量水平。加强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重点建设一批畜禽良种场
(站)和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建立多种形式的种畜禽生产基地。健全种畜禽质量
监督体系,严格执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保护广大农牧民的利益。
(七)建设高效安全的饲料生产和监管体系。高效安全的饲料生产体系是畜牧业
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要建立优质饲料生产基地。继续做好秸秆养畜过腹还田工
作,扩大示范,加速推广。大力发展饲料工业,实现粮食转化增值,开发饲料新品种,
健全和完善饲料工业体系,优化饲料生产结构,深化企业改革,提高饲料工业技术水
平。建设饲料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饲料生产和安全监管,完善饲料卫生标准和检测标
准,依法开展饲料质量检测监督,坚决查处在饲料产品中使用违禁药品和滥制乱用饲
料添加剂的行为。
(八)强化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
治工作,始终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加
强口岸检疫,严防境外动物疫病传入。建立注册兽医制度,规范从业兽医行为。健全
兽药管理法规、质量标准和监察体系,推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兽药残留监
控计划,加大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兽药产品的力度,确保畜产品安全卫生。
(九)加强对转基因畜禽产品生产、安全的监管。建立健全农业生物技术的安全
法规及行政管理程序,对畜禽动物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
四、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地资源
(十)合理使用草地资源。草原牧区要推行以草定畜,划区轮牧,科学管理,提
高草地畜牧业的综合效益。半农半牧区实行草田轮作,舍饲圈养。有计划、有重点地
组织开发南方草山草坡。落实草原家庭承包制,调动广大牧民发展牧业生产、保护和
建设草原的积极性。
(十一)强化草原建设、保护和监管。加快牧草种籽基地建设和草场水利设施建
设,推广人工种草、飞播种草、围栏封育和改良草场。建立基本草地保护制度,严格
控制草地的非牧业使用。坚决禁垦牧区草原,制止采集发菜、滥挖甘草等固沙植物。
加大草原鼠虫害综合防治力度。建立草地类自然保护区,保持草地生态多样性。按照
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尽快制定草地生态建设规划,切实做好退耕还草和天然草原
保护工作。要加强草原防火。
五、大力推进畜牧业科技进步
(十二)加强畜牧业科学技术研究。围绕影响畜牧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
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对畜牧业生产、加工急需而在短期内又难以突破的关键技术,
要积极组织引进。加快兽医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支持畜牧业科研、教学单位与企
业联合,发展高新科技企业。
(十三)加大畜牧业技术培训和推广力度。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
促进畜牧业科研成果尽快转化;继续实施“丰收计划”和推广一批适应性强、增产增
收效果明显的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突出抓好畜禽品种改良、动物疫病诊断及综合防
治、饲料配制、草原建设和集约化饲养等技术的推广。同时,要稳定畜牧业技术推广
机构和队伍。加强畜牧业科技教育和培训。
六、促进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
(十四)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力强的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这些
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引进,加快在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等环节的技术创
新步伐,促进企业重质量、创名牌,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根据市场需求,以肉类和
奶类加工为重点,以冷却肉、分割肉、液态奶为突破口,生产方便卫生的肉、奶制品,
开拓畜产品消费市场。搞好动物副产品综合利用,实现多次转化增值。
(十五)发展畜牧业产业化经营。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公司加农户等形式,
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扩大畜牧业生产规模。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和
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
(十六)促进畜产品出口。加强无规定疫病示范区建设,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畜产
品的生产、加工和卫生质量检测监督,努力提高我国畜产品的国际市场信誉,扩大出
口。
七、加强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十七)建立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畜产品市场体系。继续建设多种形式和规范
的初级市场,重点发展产地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鼓励采取产销直挂、连锁经营及网
上交易等方式,拓宽畜产品流通渠道。健全和完善市场规则,规范企业行为,打破地
区封锁、部门垄断,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推广“绿色通道”的做法,保证鲜活畜产
品的运销畅通。完善羊毛拍卖制度,搞活羊毛流通。
(十八)培育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积极培育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
织和经纪人队伍等中介组织,为农牧民进入市场提供优质服务。对生猪和禽蛋的民营
运销组织,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加以扶持和推广。
(十九)加强对畜产品的质量监管和信息服务。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加强质量检测监督。逐步推行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实现畜产品的优质优价。加强信息
服务,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信息传播网络系统,完善畜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信息的
收集和发布制度,为农牧民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
八、加大对发展畜牧业的领导和支持力度
(二十)加强对畜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畜牧业作为一个大产业来
抓,制定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十一)多渠道增加对畜牧业的投入。各级政府增加的投入,重点用于加强良
种繁育、疫病防治、饲料安全、科技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草地生态治理和草原
建设。金融部门要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增加对畜牧业的贷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
投向畜牧业,加快畜牧业利用外资步伐。
(二十二)完善畜牧业法规,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畜牧业的配
套法规和实施办法,加强普法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同时,要稳定畜牧业执法机构,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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