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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国函[2001]78号颁布时间:2001-07-05

     2001年7月5日 国函[2001]78号 北京市、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河北省人民政府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 线协议书〉的请示》(冀政[2001]12号)及附件收悉。同意《河北省人民政 府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 项规定,维护两省(直辖市)边界地区的稳定,共同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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