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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内蒙古大黑山等16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国办发[2001]45号颁布时间:2001-06-16

     2001年6月16日 国办发[20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的内蒙古大黑山等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计16处) 已经国务院审定,现予发布。 内蒙古大黑山等16处自然保护区在我国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保护等方面具有 代表性、典型性和重要保护价值,进一步加强这些区域的保护和管理,对于保护我国 珍稀濒危物种和自然遗迹,维持基本生态功能和生态过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具有重要意义。自然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制定和实施有 利于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建设规划, 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精干高效的管理机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十五"计划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 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在保 护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和功能。 附件: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共计16处)   内蒙古自治区   大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辽宁省   成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浙江省   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福建省   虎伯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江西省   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河南省   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湖北省   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湖南省   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重庆市   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四川省   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贵州省   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云南省   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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